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发布。详情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2021〕11号)及《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受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委托,由辽宁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事项》(以下简称“本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发展规划,经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研究决定,拟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
学校转设后,办学地点为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学院性质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专业以710公海赌船工学为主、兼办管理学、艺术学和文学等学科,设置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建筑类、土木类、测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设计学类等相关专业。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大连理工大学、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及关注本决策实施的社会公众。
本次公示的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线)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决策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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