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露台能随便用吗?法院说不行!
栏目:室外室内 发布时间:2024-09-14

  买房送露台、花园、阳光房,这些赠送面积能随便用吗?广州一对夫妇因在赠送露台上搭建雨棚被街道强拆,最终法院判决他们败诉。法院强调,未经许可在赠送区域搭建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需注意赠送区域的使用限制。

  买房送露台、花园、阳光房,购房者能随意使用这些赠送面积吗?能否在赠送区域上自行搭建、围占、封闭呢?广州有个业主在赠送的露台上搭建了金属框架结构雨棚,但被街道发现并以违建为由强拆。之后,该业主再次固定雨棚并铺设雨布,但仍然被街道要求自行拆除雨棚。业主不服,将街道告上了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了业主的诉求,指出购房者不享有专有使用权,使用权利受到限制。未经许可搭建或堆放物料,公海赌赌船官方网站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并恢复原状,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001年8月,毕某夫妇与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赠送房屋同层的露台。房屋交付后,毕某夫妇在露台上搭建了金属框架结构雨棚。由于该露台未登记在毕某夫妇房屋产权范围内,广州市花都区某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2月将其雨棚。毕某夫妇再次固定雨棚并铺设雨布,街道办于2023年5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雨棚并恢复原状。毕某夫妇不服,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露台并未计入毕某夫妇产权范围,其搭建行为违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因此驳回诉求。毕某夫妇上诉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看到这个案例,购房者们在买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要明确这些区域是否属于合法建设,是否为全体业主共有,以及是否“应得”的面积。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对相关条款,确保将赠送面积部分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并取得物权登记。对违规搭建、堆放物料等行为,行政机关会依法处理,维护城市环境和秩序。这个案例不仅警示了购房者,也对开发商的宣传和营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购房者要保持理性和谨慎,避免因赠送区域使用问题而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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