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楼宇亮化灯维修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单一来源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南通欣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08号公寓式办公1001室
南通欣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完成了对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室外楼宇亮化工程中标施工竣工,现已过了质保维修期。目前楼宇部分亮化灯已经损坏,因城市室外景观照明、楼宇亮化急需对此进行采购维修。
经过相关论证,拟增加的灯具数量不多,原施工单位具备资质条件,对楼宇原施工环境、图纸、线日通过《南通网》发布询价采购通知书,截止开标时日,只有南通欣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唯一供应商响应报价(详见10月28日《南通网》该项目流标公告);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报业新闻传媒大厦楼宇亮化灯维修单一来源采购具有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目前条件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维保内容:乙方负责完成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楼宇亮化灯设备的维修保养、调试、特殊要求灯源时控开启服务等所有工作。维修服务验收时向甲方提交施工线.质量要求:保证泛光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泛光照明系统技术参数、控制要求及照明效果;保证灯具、线路完整完好及清洁;接到故障报修电话最快时间内维修人员赶至现场处理故障,及时修复。
4.提供的灯具产品品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1.更换灯具质保期限壹年(不包含原装旧灯具。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半小时做出技术服务响应,24小时内抵达现场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4.“质保期”期间由项目售后服务小组负责安排维修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现场走访时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报公司,公司24小时派人员到现场解决,一年现场走访2次。
5.质保期后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随时了解工程产品的售后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
6.服务与售后:提供整体项目的质量三包承诺内容及具体产品售后服务办法,含免费保修时间及服务的内容:
(1)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九、施工、安装及验收时间:成交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楼宇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若成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验收,每延期一天,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1%处罚成交人;若成交人不能提供合格产品,采购人除有权拒绝收货,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外,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付款方式:本项目维修服务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总款项90%,另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15日内,且甲乙双方无未了纠纷的,甲方无息返还前述履约保证金。710公海赌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