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市文创办、市文明办、市中介办、市城管委、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市文广集团协办的2017“创意杭州”金水滴奖广告大赛,已于12月13日正式启动。现就大赛作品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在2017年4月30日(2016“创意杭州”金水滴赛事结束)至大赛截稿期内发布过的作品,或者首次创意设计未发布的广告作品均可参赛。
创作方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1、互联网类:BANNER(网幅)、H5(互动页面)、GIF(动态图片)、手机游戏,音频,视频等各种用于互联网的创意内容作品。
1、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投放并实施的整合营销活动,并获得可量化实际效果的整合营销案例。
2、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BANNER(网幅)、H5(互动页面)、GIF(动态图片)、手机游戏,音频,视频等各种用于互联网的创意内容作品。
注:参赛类别号分别为A1-影视公益、A2-影视商业、B1-平面公益、B2-平面商业、C1-广播公益、C2-广播商业、D1-互联网公益、D2-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类商业、D3-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类商业。
1、影视作品:报送的影视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每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时间不得超过180秒,前留5秒时钟,光盘盒基上须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注意: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只须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2、平面作品:报送的每件平面广告作品规格均为A3(约42×30CM),需要打印并装裱在黑色KT板上进行提交,KT板背面统一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tif和*.jpg存储格式均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严格按照参赛项类别号分类。作品名称需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广告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注意:平面作品设系列。
3、广播作品:报送的广播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上,且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注意:广播广告作品不设710公海赌赌船官网欢迎您系列,每条广播广告作品须附广告文稿一份,同时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4、商业类—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作品:报送的互联网整合营销案例作品提交格式为ppt或者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参赛类别+作品名称”,作品同时刻录至光盘,须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
(1)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
(2)H5,手机游戏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在2017年作品上交日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
(3)视频,音频类:提供MPEG4/MPEG3格式,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
1、互联网类作品投稿方式(包括公益类、商业类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及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凤起东路 109 号杭州市广告协会,联系人:张秀林;邮编:310016;
金奖(影视、平面、广播、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奖金3000-5000元;
银奖(影视、平面、广播、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奖金1500-3000元;
铜奖(影视、平面、广播、互联网营销整合案例、互联网营销非整合案例),奖金1000-1500元。
1、 所有奖项由专家评审产生,其中网络人气奖由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产生。
1、参展作品必须具备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现有抄袭或著作权存在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由署名本人或机构负全部法律责任。
3、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可由主办方将其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评选投票。主办方有权利将参赛作品用作展示、出版等用途并无须支付参赛者任何形式的报酬。